2)第40章 同行_我在诸天当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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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最后,赵楷以迎风飘一丈二的巨大优势胜出,赢的毫无悬念,温华第二,徐凤年以微弱的劣势排行第三!

  赵楷也是喜提楷哥称号,温华号称温二,徐凤年本来就比其他人小,比试还输了,只能称呼他徐老三了。

  决定好名次之后,几人又接着喝了起来,借着高兴的劲,几人还砸坏了不少东西。

  也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等赵楷迷迷糊糊的醒来时,身上那一大袋钱就只剩几个铜板了!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喝的太多了的缘故,反正第二天醒来时,比谁尿的远这个事情大伙都不愿意再提了,开启了主动失忆模式,大概是觉得丢脸吧,毕竟在大庭广众下敢做这种事情的估计也没有别人了。

  尴尬的事情选择遗忘,不过称呼这个事情倒也没有改变,赵楷依旧还是老大哥!

  自那以后,几人便开始结伴同行,闯荡江湖,颇有一股豪气冲云霄之感。

  但说是闯荡,其实称作流浪反而更贴切,一行四人加上一头驴,一匹马还有一只熊猫,看起来是阵容强大,可实际上呢,一个落魄的贵族少爷,啥也不会,还有一个门牙都掉了几颗的老仆人,武功连三流都达不到的木剑游侠,还有一个经常被人鄙视的流浪歌手,都是“不懂什么武功”江湖菜鸟,都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几人倒是有着一副侠义心肠,每次遇到不平之事也敢站出来喝止,只不过到最后总免不了挨一顿揍就是了,毕竟不是谁都像李怀念一样,有一个剑神在后面撑腰。

  当然,要说被打的最恨的还是温华这个愣头青,老黄每次遇到情况都先拉着徐凤年开溜了,赵楷也是深谙逃跑之道,每次惹事之后总能找机会开溜。

  久而久之,几人武功是没什么进步,但逃跑的本事倒是一日千里。

  除了行侠仗义,剩下的事情就是偷鸡摸狗了,用温华的话来说,那就是做大事者不拘小节,小偷不算偷,赵楷算是发现了,这温华就是团队里的毒瘤,惹事王,每次的矛盾基本上都是他挑起来的,坏主意都是他出的最多。

  当然,总有那么些人是看小小长得可爱想要过来抢的,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几人都是第一时间动手,也不管对方是什么大户人家,先打一场再说。

  说来也奇怪,每次温华挑起的矛盾的结果基本上都是挨揍,或者逃跑的;可一旦是因为小小的事情引起的矛盾,那么基本上逢打必赢,必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也不知道队伍里谁是老六。

  每当到达一个城镇的时候,赵楷就会支起一个小摊,开始卖唱,凭借着出色的唱功,赵楷也在江湖上闯出了“流浪乐师”这个名号,倒也是挣了不少钱,只不过几人都是败家子,一赚到钱便立马开始挥霍起来,吃喝玩乐,没几天就把钱花的一干二净。

  用赵楷的话来说那就是: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来不来不知道,反正没有城镇的话,要想填饱肚子只能偷鸡摸狗,或者拿小黄抵债了,这招总是屡试不爽,以至于大伙都觉得,小黄的作用起码比温华强。

  几个月后,几人来到了号称四季如春水美人更美的江南道,好好欣赏了江南道的风土人情,俗话说江南花魁甲天下,这话当真一点都不假,只不过这消费也是真的高,风花雪月没几天赵楷就又要去卖唱了,活脱脱的成为了一个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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