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八章:风清月明(8)_江山志远:杨志远飙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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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志远笑,说:“腾书记自然喜欢,你想啊,本市的公务员都进行财产公示了,你有几套房子,你有几多存款,都得一一申报,申报是自查,可以弄虚作假,但这世间上的事情,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可能没有第三方知道,这一公示了,众目睽睽之下,想作假,只怕就逃不脱了,假报瞒报,就属此地无银三百两,查一查,准保有问题。”

  杨志远说:“从表面上看,贪官贪的通常不是特定个人的钱,不是直接侵犯某个人的利益,腐败看似与群众的关系不大,但事实不是如此,腐败是对公众信任和政府权威的一种破坏,它使公共政权变成私人工具,把公共利益私人化,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剥夺老百姓的权益。腐败使得政府的合法性下降,老百姓接受政府的管治不是因为觉得你是代表我的利益、为我谋福祉,而是因为你有权力甚至是强权、我不得不接受你的管治。腐败同时还摧毁老百姓的信心,让他感到不公正、不合理。为什么老百姓对政府的意见大,对政府的信任度还那么低?腐败其实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当出现导火索的时候,群众的不满情绪就会爆发出来,这其实也是群体事件频发的又一诱因。”

  杨志远说:“防腐反腐既是恢复群众对政府信心信任的一条必然途径,同时也是抑制上访事件和群体的事件的一种补充。”

  腾澜笑,说:“上次于小伟一案,会通诸多官员落马,杨书记这次再进行财产公示,估计同样会有不少的官员为之倒霉。”

  杨志远笑,说:“我说了,漏网之鱼,只要不干净,一个都不能跑。”

  怎么才能将漏网之鱼绳之以法?这就得靠制度靠阳光靠公开。

  杨志远之所以在常委会上提议进行财产公示,并且有信心获得常委们的支持,也是因为于小伟一案。

  于小伟一案,会通大大小小的官员落马无数,而且随着省委副书记郭建明的落马,于小伟一案震惊全国,影响深远。但杨志远并不认为这就是一件丑事坏事,在杨志远看来,坏事有时候是能成就好事的。邱海泉、费嘉伟、政法委书记纷纷落马,市一级的干部都经受了严峻的考验,此时推行财产公示,阻力肯定是小之又小,试想,如果邱海泉之流还在常委之中,推行财产公示,肯定会阻力重重,难以如愿。现在呢,都经过考验了,清清白白,此时趁机要求大家公示财产,没什么不可以的。常委们都公示了,县处级干部不公示?县处级干部都公示了,科一级的干部不公示,怎么可能?如此一来,会通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财产公示就会成为常态。以后的书记到了会通,想不公示都难,自身有问题的品行不过硬的,自己掂量,就别到会通来了。

  杨志远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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