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九十三章 合纵连横_时代巨子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术联营,这种协议规定的是合同各方可以使用其他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这种协议常常在寡头垄断情况下实现固定价格、分配市场和客户的手段。

  对协议双方的利益也是显而易见的:双方可以将互补性的技术融合起来;降低交易成本;清除相互阻碍的地位;避免高昂的诉讼。两家具有市场支配能力的企业相对较容易达成这种方式的动态平衡。

  当然,这必须在不违反反垄断法的框架之内。

  在2007年,微软和三星就达成过类似的专利技术联营协议。在数字媒体和娱乐消费电子方面,三星有着覆盖广泛的专利涉及范围的优势。双方通过这种合作方式弥补短板,互通有无,是一种双赢的举措。

  而且,拥有大量的专利池之后,在很多面对竞争对手时,就有了一种“核武器”和底气。

  还有一个有趣段子是这样的:上个世纪80年代,当时的巨头ibm曾经向sunmicrosystems(目前已经被甲骨文收购)索取专利费用,声称sun侵犯了ibm的7项专利并要求支付赔偿。

  但是经过sun的认真核查发现涉案的7件专利后发现其中6件很可能是无效的,而且sun很明显也没有侵犯ibm所提到的第7件专利。

  但是结果很出人意料,ibm方面宣称:也许你们真的没有侵犯我们刚刚提到的那7件专利,但是我们在美国有1万件专利,你难道真的想让我们空手回去,再查查看你们是不是侵犯了我们的其他专利吗?

  最后经过一番博弈,sunmicrosystems最后还是向ibm支付了数额不菲的“专利保护费”。而ibm则继续去其他公司收保护费去了。

  所以,如果酷风手里没有北电网络的这些专利作为底气,android就面临着微软给出的一个类似的难题。这保护费你交定是不交?

  所以,对于酷风而言,哪怕再高的价格,北电网络的这些专利也必须拿下!

  这已经是酷风能够得到的最好的机会了。

  酷风毕竟不是谷歌……

  谷歌失败了,还可以去收购摩托罗拉,而酷风呢?毕竟不是美国公司,摩托罗拉这种美国传统科技巨头,酷风是绝对没有可能收购到的……,美国法院和司法部这些监管部门就不可能批准!

  这个道理同样适合诺基亚。

  而全世界拥有大量相关移动通信专利,又能够被收购的目标,本来就不多……

  说的难听点,这是酷风发展历程中,最大的一个机会,也是最大的一个坎。

  如果迈过去,那就具备了成为新巨头的资格,如果迈不过去,那就只能将业务从全球范围撤退,龟缩回国内,像华为一样,慢慢积累实力,自己创新研发技术,申请专利,等多年之后,自身的“专利池

  请收藏:https://m.shenyesw.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