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律师_我的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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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人从银行出来,直接去了旁边的商场。

  于德华带头进去,总是忘记不了显摆,本来指望看到李和那幅老土冒进城的表情。

  可是他失望了,李和一点兴奋劲没有,第一次进入这种高档的商场自热而然,好像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李和只是在柜台选了一个黑色的女士手提包和一个男士的灰色的帆布单肩包。

  女包是给何芳的,李和总觉得空着手回去不是太好,款式选的很老气,不会显得太招摇碍眼,但是胜在实用,纯牛皮的。

  男包就是给他自己用的了,也是很平常的一个包,总比出门空手强。

  一个人总要不自觉的去融入环境,标新立异,特立独行,就会显得另类。

  于德华看了一眼正东张西望的苏明,才找到一点存在感,搂着苏明肩膀道,“买啥,哥再带你瞅瞅”。

  苏明毕竟是第一次刘姥姥进大观园,可新鲜劲一过,就努力向李和靠拢,表现的宠辱不惊,喜怒不形于色,弹开于德华的手,“离我远点,左右就是个卖东西的商店,就是场地大点,东西多点,能有什么了不起”。

  苏明强撑着说完这话,可能连他自己都不信。

  从一楼一直逛到三楼,珠宝首饰、化妆品,各种各样的服装鞋帽,他早就看花眼了,要不是怕丢人,他早就扑上去,一件件细致的看了。

  他倒不是对这些东西有多稀罕,而是在想这些东西要是能批发进入内地,他该挣多大一大批钱,更多的是一种生意人的本能意识。

  他看到李和选了一个包,他也跟在后面选了一个黑色的牛皮包。

  看到李和最后又买了根腰带,他又跟着买了根腰带。

  李和说,“你别跟着我选啊,你自己喜欢买啥?咱就去买”。

  苏明想了想说,“我想买个手表,不是电子表,就老于手上的这种,钢表带的,上面是玻璃的”。

  李和看了一眼于德华手上的手表,是一款名牌的机械表。有的人喜欢车,有的人喜欢手表,各有爱好罢了。

  许多人愿意在高档场合戴名表来显示身价,对手表的重视程度比汽车更甚。

  “行,我们刚刚路过那个店卖,我也买一个”。

  并不是什么大的钟表店,苏明一眼就看上了一款,指着说,“这款好,这款漂亮”。

  李和见店里的营业员动都没动,懒得自讨没趣,主动搭茬都丢人,直接说,“走,换一家”。

  苏明了然,只能怪自己说话露馅了。

  营业员见几人大声有说有笑的进来,又不声不吭的走人,低声骂了几句。

  香港最不差的就是钟表店了,出门拐个弯又是一家,接待的店员是个小姑娘,倒是非常的热情。

  李和也没看牌子,将没有上过发条停止走动的手表,慢慢地转动把头,观察秒针起动情况,秒针起动很早,说明灵敏性高,他还是比较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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