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七章 熟女与少女的话_与乃木坂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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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1月下旬委托易旭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近两个月,林真秀本来以为按照中国官僚的速度,能在中国的春节之后有回音已经不错了,没想到才到2015年的1月上旬就有了回话,这让他感到对面确实有缓解日中关系的意思,但紧接着他就领略到什么叫做中国式的政治智慧。

  易旭在电话中说,通过董事长芮晨这条线,先是联系到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综合规划处,然后由综合规划处牵线搭桥,与电影管理局国际交流处取得了联系,在见了两面,约出来吃了一次饭后,昨天给了答复。

  这个答复首先强调,电影管理局从来没有禁止过日本电影在中国上映,甚至还拿出了证据来:2011年有四部,2012年有三部,2013年有两部,2014年有一部,一年都没有中断过(是合拍还是只在电视台播放那是另外回事)。

  至于每年放映的数字都在降低,电影管理局认为应该是日本电影自己需要检讨的事——2011年引入《挪威的森林》,首个周末三天票房只有34.4万元,下映时全国票房才330万元,这样成绩,电影公司不愿引进,发行公司不愿发行,是非常合理的商业行为。所以,讨论解禁这件事无从说起,但国际交流处出于中日友好交流的考虑,可以协助联系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讨论如何增强两国电影的交流合作。

  妙啊!挂了电话,林真秀觉得自己应该为这个回复击节称赏。看看,答复四平八稳,滴水不漏,坚持了政治正确,推卸了责任,又给出足够的暗示,甚至把这件事交给股份制的华夏电影而不是经常承担政治任务的中影都称得上是进可攻、退可守,并展示出诚意的妙招。

  这才是滑不留手的精英官僚!相比之下,自己就是一头鲁莽的公牛!

  只是,对方这么狡猾,给自己带来的麻烦就更多了。

  林真秀倒不是担心和华夏电影谈不出结果,或者谈好后会有什么变数,而是文化交流·海外广报课作为行政机关和华夏电影作为企业的法人身份不对等,即便后者是国企也是一样。另外一个更实际的问题是,华夏电影可以承诺每年发行一定数量的日本电影,但文化交流·海外广报课能承担每年在本国挑选、提供电影的任务,再去找中国的电影公司谈怎样引进?那是不是中间的报关、报税也要文化交流·海外广报课来办?那就不是政府部门应该做的事!

  因为同样的原因,国际交流基金也不合适,那是一家中立的文化交流推进机构,参与其中会失去公益、非盈利、中立的立场。

  林真秀很快想出最合适的方法:在日本组建一家电影公司,专门对口联系华夏电影,用来签协议、走账,负责执行。不过,即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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