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百三十九章:鼓角连声锋芒现(11)_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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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廊桥,在曲里拐弯的回廊之上,走了近一柱香功夫,这才走到了后院眷所居住的地方,这幢占地极广,极奢华的庄院,便是公孙家族的陪嫁之一,每当走在这个庄园之中,路超就不免感叹,如此奢华,如何能不败?如何能不亡国?他曾在秦王宫中呆过很久,即便是秦武烈王的王宫,只怕奢华也比不过这里,这还只是韩国的一个大贵族而已,韩王宫则是更甚一筹了,也难怪在攻占韩国新郑之后,秦武烈王竟是命令将王宫之中的贵重物品搬运一空,将所有的美婢尽数遣散之后,直接将那座奢华的宫殿摧毁成了一堆废墟,住在那样的宫殿之中,即便是再豪情再热血的男儿,只怕也会被化为绕指柔,失去再进取的野心与斗志。

  路超同样不愿住在这样的一幢奢华的庄园之中,但现在,他却不得不住在哪里,这是他对韩国贵族们的一个态度,但是他日常所居的书房,但凡进去过的人,无不惊讶万分,因为这位现在韩地最有权势的人,书房之中,除了一张书桌,几把椅子,一个柜子之外,空空落落的,再也没任何其它的家具,装饰,在冬天的时候,里面甚至没有一个火盆。

  路超便是由这种近乎自虐的方式,在时刻提醒着自己。

  走进后院正房,母亲与妻子公孙嫣正跪坐在一具绣架之上,一齐绣着身前的绣品,看到他走进房来,公孙嫣立时站了起来,弯腰向他福了一福。

  对于这个妻子,路超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不用说相貌,那自然是一等一的,便是品性,也让盲婚盲嫁的路超感到自己运气不错,终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家闺秀,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让人如沐春风。唯有一点让路超不太满意的是,就是这位妻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身上所穿所戴,无不都是名贵之极。如果不是公孙家族豪富,路超自忖,自己是无化如何也供养不起这位妻子的。

  跪坐在母亲身前,路超低声道:“母亲,我要出发了。”

  路夫人的手微微一抖,绣针一偏,已是刺在了手指之上,一滴殷红的鲜血渗将出来,路夫人将受伤的手指含在嘴中,轻轻地吮吸了一会儿,盯着路超,道:“是要出征了吗?”

  “是的,我已经接到王上的诏命,王上任命我为这一次攻魏的大将军,统率麾下军队,向魏国发起总攻,王上的要求是,毕其功于一役,这一次,一定要将魏国的大梁彻底拿下。”路超低声道。

  “相公,您做大将军了?”跪坐于路夫人身边的公孙嫣顿时喜形于色。

  “大将军有什么好的?”路夫人转头看了公孙嫣一眼,“兵凶战危,一场大战打下来,又不知有多少人要死于非命,多少家庭要破碎?”

  “母亲,相公是大将军,那里轮到他去冲锋陷阵?又怎么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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