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章 狩猎魔豹_异界之重甲暴力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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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三十以上的跑鞋也撵不上魔豹。

  “nnd,一年的时间老子等不起,富贵险中求,这买卖老子干了!”吴松犹豫了差不多五分钟的时间,最后一咬牙下定了决心。

  致使吴松下定决心冒险的原因就在于时间二字。一周前,吴松刚进入鬼雾岭的时候信心十足,不过在鬼雾岭晃悠了几天之后,吴松就郁闷了,尽管他进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但是进来之后他才发现自己还是轻视了鬼雾岭魔豹的稀有程度,吴松转了整整五天的时间,愣是连一根儿魔豹的毛都没看见,终于在第六天的时候,他发现了鬼雾岭魔豹的足迹,这厮顺着足迹追了整整一天,结果却发现自己追的竟然还是只头领。

  面对一只以速度见长的变异兽将,吴松心中有千百般的不愿意,不过这鸟任务的时限只有十天,如果不搞定这家伙的话,也许就会与红松石失之交臂,吴松并不想一年之后再学习躯体倍化,因此他选择了冒险。

  “冒险者,是应该具备一定冒险精神。”吴松一边做着准备活动一边这样的宽慰自己。他右手紧握着一把只有巴掌长短的小匕首,左手则从腰间掏出了两个小瓶子,一个瓶子是灰色的,里面装的是麻痹毒药(命中后有一定几率麻痹目标,降低目标的移动速度和攻击速度),另外一个绿色的瓶子里面装的抗凝血毒药(命中目标后有一定几率使得目标的伤口流血不止),吴松看着手中的这两个小瓶子犹豫了一阵子,最终却将两个小瓶子都塞回了腰间。

  一把武器只能涂一种毒药,如果混合两种毒药的话,那么毒药的效果不但不会增加反而会因为药剂之间的相互作用降低。

  鬼雾岭魔豹是速度型变异兽,照理说在给武器涂抹毒药的时候应该注重限制它的速度,麻痹毒药要比抗凝血毒药实用一些,然而吴松最终还是放弃了使用毒药的想法。

  诚然,不管是涂抹哪一种毒药对于接下来即将要发生的战斗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问题是盗贼的毒药是需要用武器划开对方的皮毛,见血才会起到作用,而任务中要求的却是一整张鬼雾岭魔豹的皮毛,天知道这所谓的一整张鬼雾岭魔豹皮毛要完整到什么程度。

  轻身术!

  潜行!

  吴松将匕首插到腰间,接着直接消失在了皑皑白雪当中。

  潜行是盗贼很重要的一个技能,是盗贼在战斗中抢先出手的最大保障,不过现在是冬天,鬼雾岭下着半人深的积雪,这意味着盗贼就算是潜行了,在积雪中走动照样会留下脚印和咯吱咯吱的踩雪声,在三十米开外,由于受到强风的影响,魔豹还未必能够发觉吴松的存在,但是一旦进入较近的距离,那么潜行多半会被魔豹识破,因此在潜行之前,吴松先用了一个轻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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