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 91 章_美人戾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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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同时上面还有河内县县衙的官印以为旁证,重重保险之下,只要能有这份凭据在,叶家家产的归属就毫无疑问。

  不过属于苏家本身的家产相对之下证据就不那么硬了,苏家有账目,但毕竟只在苏家之内,没有旁人可证,官府要不认,苏长越也无法可想。

  在他的预计里,能把珠华的五万两拿回来就是最好的结果了,这还是建立在他春闱得中的前提之下,他自身的分量能重一点,若不然,就算刑部承认这笔账,可是要说已被锦衣卫挥霍光了,他能怎么办?总不能叫刑部自己掏钱贴给他罢。

  平民百姓面对官府时,就是如此弱势,受了冤屈唯一的渠道只有去官府求主持公道,官府若不理,那就毫无办法,只能吞下这口气了。

  苏长越当年所以隐忍住,未去衙门喊冤,便是因此,敌我力量悬殊太大时,告也白告。

  如今看,倒比他想争取的结果更好一点。

  “不只相公家,当年和相公家一起被抄的其余四家,家产都要发还他们呢。只是他们多在外地,还得遣人去通知,不如相公赶巧。”

  苏长越这回真惊讶了,其余四家都已不在京城他是知道的,程家和他同一年扶灵返的乡;告密的李永义死于流放途中,李家人存身不住,不多久也离开了京城;蔡卢两人倒是幸存,但他们在狱中也饱受折磨,身体落下了病痛,不得已先后辞官带着家人回乡归根。

  这也就是说,这四家多半不可能跑到刑部去交状子喊冤,他们的家产,是刑部主动发还的。

  ——说实话,这得是青天级别的主官才干的事,一般官员真没这个觉悟。

  这个疑惑在见到作为主审官的刑部左侍郎时被解答了。

  左侍郎拿出来一份盖着刑部大印的判决书,但他先宣读的却不是这份判决书,而是附在其上的一份御笔批示。

  这批示当是根据刑部先前上报的案情下的,除了明令归还五家家产之外,对当初的五人组还各有封赏,亡故的各追赠一级,仍健在的因两人身体故,给赐了个散官闲职,真是考虑得极周到了——当然李永义除外,发还他家被抢走的家产已算天恩浩荡了,别的不可能有他的份。苏长越叩谢过天恩后,别的要走的程序都很简单,他家当初被抢走的原都是银票,苏父是清流官,没什么外财,家里陈设普通,锦衣卫看不上,就没动实物。如今他也只要领回银票即可,点过数目,签字画押,他这桩案子就算是了结了。

  他又略微打听了一下靠着这笔钱财从总旗升到百户的锦衣卫,二十一岁的传胪,御笔钦点的庶吉士,说是前途无量一点也不为过,左侍郎不吝于透露给了他:“此人手下染的血还多着,桩桩件件累积下来,断无生理,这批人犯的判决会一总下来,大约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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