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七章 杀头之罪_大宋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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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玩?”王樵倒是不拿架子。在任员外面前拿架子毫无意义。他的架子要在同类面前摆起,在草根百姓身前,他连架子都不需要拿。

  他们当不起。

  “这样,掰开这个卡子,戴在左手手腕上。”

  王樵一看就会,顺势就戴好了手表。端起胳膊在眼前,怎么看怎么喜欢。

  这东西比刀子手电好。

  刀子虽然好,没事不能拎着满大街走。

  手电更好,可是白天不能用,至于晚上,王樵也不好亲自使用。

  这年头有身份的人,绝不会自己动手做杂役的事。走路照亮的事情,自然有使女家丁来做。他自己拿着手电照亮,有点失身份。

  手表就不同了。他自然是有见识的。这一看就是私人用品,非常符合他的身份。

  “王公子请看,这三个长短指针。”

  任员外赶紧对王樵解释手表的功能。

  听任员外讲完,王樵点点头。果然是神器。竟然把时辰做在这么小的钢圈里面,而且还能方便的看到时辰。

  他聪明绝顶,立刻认识到手表的重要性。

  这绝不是手电宝刀可以相提并论的。

  手电,即使没有也没关系,大宋不缺火把蜡烛。没有手电一样可以照亮。

  刀子就更不缺了。

  可是大宋没有手表。

  不论是日晷还是燃香计时,和这块手表比起来,就好像萤火比太阳,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这个东西的重要性和实用性,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可是这样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任家?

  他也让人了解过任家的情况,不过是韩城县一个小商人,做鲜果买卖,在汴梁有一间铺子。这样的小商贩,汴梁城里车载斗量。可是怎么别的商人没有手表,他家一下出来两块呢?

  而且这个材料,这个做工,单就说这块透明的玩意——大宋就没有。

  以王樵的见多识广,也不由得动容。的确是宝贝。

  那天任家和自家铺子比宝,若是比的是手表,那自家真的会输。

  王家首饰店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比的上这块手表。

  如今,手表就戴在自己腕子上。

  按照任员外所言,现在是午时正。表盘上指针正对着十一点。

  这块表来自华国,任员外说华国是不用时辰的,而是用小时。

  这是一块男表,任员外特意挑选了亮银色的——秦牧选表的时候特意淘汰了所有黄金色的,省的在大宋惹不必要的麻烦。

  亮银色和黑色,是秦牧选的两个色系。

  如今王樵手腕上银光闪闪,秒针极为刻板规律的,一下一下转动。

  每一下,都让王樵赞叹。

  他的见识可比任员外高多了。这样的精巧走动,需要多么高明的工匠,用多么顶尖的手艺,才能打造出来呢。

  大宋没有这样的工匠。

  而且王樵完全看不明白,这块手表的动力来自哪里。

  牛马拉车,车才会走。

  漏壶有水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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