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68章 第68章_我和财神有点甜[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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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声音显得有些喑哑:

  “我今天哭是因为我写的小说结局。不是因为其他什么事。”

  封旭乖乖的,也不反驳:“嗯。”

  许荞:“记得我写的故事吗?小白骨精化作飞灰,少年集齐她的妖元,找到了她的生辰八字和真正的名字,终于换的了她再一次的轮回转世。我今天写完了这个故事的结局。”

  封旭:“是小白骨精和少年再次相遇,重续前缘吗?”

  “很多很多年后,他们终于再见了,可她已经轮回转世,再也没有了做妖精时的记忆。永远都记不起来了。”许荞一字一顿道:“她将他彻彻底底的忘了。”

  封旭静静的坐在那里,没有说话,双目沉沉的看着她。

  许荞窝在沙发里,抱着膝盖,苦笑着说道:“我早说过,我喜欢写虐文。这个故事是悲剧。这个结局是我之前就想好的。我现在把这个故事的结局完整的告诉你吧。”

  封旭:“好。”

  许荞:“自从解决流波岛的事情,并送小白骨精转世后,少年便踏上了寻找她转世的旅程,普天之下万万人,他一个一个挨着找。

  可是普天之下的人太多了,普天之下的地也太广了。

  在少年找到小白骨精转世的时候,她已经变成了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婆婆,膝下儿女双全,他眼睁睁的看着她在村口的老树下,儿孙绕膝。

  而他只是一个路过这个村庄的过客。

  他错过太久了,他错过了她长大,错过了与她相遇,错过了与她相知,错过了她嫁人,错过了她生子,错过了年华在她身上一点一点逝去,一切都错过了。

  这就是我为他们写的be结局。”

  封旭摇头:“不,这个故事,你没有写完。”

  许荞:“这就是结局。小白骨精只有这一次的转世机会,可他找到她转世时,她已经垂垂老矣,根本一点都不记得他了。”

  封旭:“记不记得不重要,垂垂老矣也不是阻碍,只要是她,只要找的到她。”

  许荞仰着头,呆愣愣的看着他的双眸。

  封旭继续道:“何况我认为少年找到满头银发的小白骨精转世,对于少年而言,并不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少年看到心爱的人转世幸福的生活了一世,哪怕不是和自己在一起,只要能够看到她一眼,他的心里也是幸福的。”

  封旭:“如果我是这个少年,找到她以后,我会在村子里住下。哪怕只是这个村庄的一个过客,我也会继续守护着她,静静的看着她头发越来越白,一点一点老去。静静的看着时间的风拂过她的脸,带来岁月的痕迹。守护着她的每一天,都是幸福的。”

  许荞一直静静的听着,没有再说话,好像在发愣,又好似在思考着什么,封旭又陪她坐了一会儿,她的情绪慢慢变得稳定,变回了原来的她自己。

  她站起身,去卫生间洗了一把脸,出来的时候,封旭已经离开。

  许荞忽然发现桌上多了一封信,信封是纸折的,不是买来的,她展开信,信上的字迹微微有些潦草,这并不是一封早就准备好的信,是封旭刚刚写的。

  “荞荞,

  我曾经告诉过你,我很早以前就隐隐发现这个世界不对劲了,我每天像是踩在空气中,我找不到人生的意义,直到你的出现,是你将我的生活一点一点的填满,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是彩色的,是你让我觉得每一天生活充实而又愉快,是你让我的人生找到了意义。

  按照书中的剧情,我们要演绎‘你对我一见钟情’,可是真正‘一见钟情’的人是我,只是当时的我并未曾察觉。

  和你完成每一个任务之前,我都很期待,我会毛毛躁躁的像是个毛头小子。

  我期待跟你结婚,期待每天在家里见到你,期待每晚和你一起在书房工作。

  当时的我,还误认为这样的心动是一种失控,直到后来我才发觉自己的心意。

  荞荞。

  我喜欢你。

  我爱你。

  我离不开你。

  守护着你的每一天,我都是幸福的。

  封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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