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章 卖子求财_东篱把酒黄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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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文远此番放下手头大堆工作,早早归家寻了女儿前来,却不是为着个八字还没一撇的婚事,而是有桩案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偏一方乃是个不大不小的权贵,另一方则光脚不怕穿鞋的,两方针锋相对,找不到确凿证据,这案子一时之间断不了。

  初到任上,姜文远之前一直在处理公文,还未接手过具体案件。这头一个来的便如此棘手,他如何不明白,是有人想给他使绊子。

  六部是个神奇的地方,像给事中、郎中之类的职位,别看官职不显,前者不过七品,后者也才区区五品,但盯着的人很多。前者掌有实权,后者是块最好用的跳板。

  此次京官换血,让姜文远捞这么个便宜,且他还不属于任何派系,自然会有人看他不顺眼,不能为我所用,那便毁灭吧。

  所以此案,姜文远必须得尽快断明。

  权贵之家的夫人,岂容他说审就审,很不配合,各种理由搪塞敷衍,苦主日日在刑部衙门门口跪地垂泪,任过往行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已经容不得姜文远再拖下去了,只得来请女儿帮忙,过堂什么的,姜文远位卑权轻,没能力让权贵夫人前来,但是把审问地点改成你家,苦主咱也带过去,再由女儿出面问讯,总不能还避而不答了吧?

  姜文远细细与女儿说清事情的前因后果,让姜久盈不由感慨,这个世界真的是太小的,兜兜转转,居然还是这一家人!

  那被姜久盈无意中撞见了两次、跪地哭诉的女子,是安庆府罗家的小儿媳妇罗庞氏,身边跟随的青年男子,是她的丈夫罗二柱。

  夫妻俩此番上京,就是为了找回儿子。

  在安庆府碰到他们与家人哭闹时,听围观之人说,她刚出生的儿子夭亡,这个消息是不实的,死的不是她的小儿子,而是业已五岁的大儿子。

  罗庞氏嫁得远,娘家在五十里以外,平常人脚程快的,尚需步行一天一夜。因此她一个女子,如无人陪伴,是很难回得了娘家的。

  婆母罗老太是个苛刻吝啬的,因当初聘娶罗庞氏时多花了二两银的彩礼钱,一直记了六年之久,每每骂小儿媳时都得带出来,仿佛这二两银是万能的,怎么花用都花用不掉一般。

  至于回娘家一事就更别想了,不但不允儿子陪着,连小儿媳出门做活晚归,都得挨她骂。

  就是这么个不慈的婆母,居然会突然和颜悦色地拿了几十个铜板出来,让小儿子带着她回娘家,还满口地心疼亲家母多年未见女儿,肯定想得慌,允他们多住些时日,很不必急着回来。

  她当时傻,以为婆母是好心,欢天喜地地回去了,住了五日,终是心疼婆婆操持一家生计,家务繁重,依依不舍地返回婆家。

  没想到,这一回,却出了大事!

  被婆母以舍不得大孙子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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