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第一章_我的食客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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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马路两侧的灯柱依次亮起,沿途洒下昏黄的光晕。

  对大部分人来说,一天结束了。

  但对另外一小部分人来说,一天才刚开始。

  牧鱼就属于后者。

  八月,正经热起来的时候,哪怕到了夜里也热燥燥的。

  只是出门扔一趟垃圾,身上就憋出来一层油汗。

  回来时,他按下墙上的开关,店门上方的灯管忽闪几下,伴着细微的电流声,不情不愿地亮了起来。

  饭馆。

  就叫饭馆,一目了然的那种。

  牧鱼顺手把玻璃门上“承接红白喜事宴席”的胶带纸字样擦了几下,看着它们开始反光,这才溜溜达达去了后厨。

  饭馆是他从师父手里接过来的。

  每天下午五点开门,凌晨两点结束,做的就是晚间买卖。

  康城是省城,商业也算繁华,总有那么些社畜上夜班。

  累了一天了,谁也不情愿再家去做饭,便会熟门熟路过来吃点东西,跟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聊聊天。

  填饱了肚子,也解了乏,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家去。

  饭馆开在城西老城区,原本市政府在的时候倒也罢了,可自从几年前各机关单位统一挪去开发区,就好像把最后一口/活气儿也一并带走了。

  偌大的城区,骤然沉寂。

  生意嘛,不好不坏,果腹有余,购房……遥遥无期。

  老牧头儿当年走街串巷给人做大席时在垃圾桶里捡到的他。

  老爷子手艺硬是要得,早些年但凡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抢着喊他去掌勺。

  虽然累,但赚得不少。

  可惜后来风气就变了。

  年轻一辈的人更倾向于去豪华大酒店摆酒,很瞧不上这种流浪的民间手艺,能做的只剩下白事豆腐饭。

  再往后,豆腐饭做的也少了。

  于是老头儿就开了家小饭馆。

  活人总比死人多。

  况且活人一天吃三顿呢。

  他也不跟人家争抢,旁人占白天,他就占晚上,互不相扰。

  洗手的工夫,牧鱼已经把菜谱想好了:

  蒜蓉虾仁西兰花,爆炒小白菜,西红柿……

  怪热的,干脆用白砂糖凉拌了,放到冰箱里冰镇一下,等会儿又凉又甜又爽口。

  康城所在的省份靠海,一应水产海鲜都算新鲜便宜,这会儿了,虾子们还都活着呢。

  牧鱼麻溜儿剥壳去虾线,那边水也烧开了,正好把掰好的西兰花倒进去。

  滚水里这么焯十几秒钟,不光颜色好看,等会儿炒的时候也更容易熟。

  西兰花就吃个清爽新鲜,略滴几滴油,洒一抹盐,调个味儿就是了。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一点肉丝出来,合着姜丝、辣椒碎飞快地煸炒几下。

  等肉的边缘微微泛起灿金色,空气中弥漫开动物油脂特有的焦香,倒入切好的小白菜。

  转大火,一颠勺,橙红色的火苗就活了似的,憋着闷闷的一声“嘭”,恨不得直接从灶底滚到天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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